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琉球复国运动,琉球琉球以及琉球国复国运动对应的复国知识点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,运动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。国复国运
琉球历史上是中国的藩属国,同时也是复国日本的藩属国
萨摩藩在琉球还派驻有总督,也就是运动说琉球与日本的关系,比与中国更紧密
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的国复国运关系,是琉球琉球藩属国度让一部分主权给宗主国,以换取宗主国的复国保护
因此,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是运动国与国的关系,藩属国是国复国运独立国家
从这个角度看,琉球从来不是琉球琉球中国领土,因此也就不存在收回的复国问题。
琉球的运动归属问题,根据国际法,适用住民自觉原则,也就是有当地住民决定自己的未来。
1945年后,琉球确实出现了琉球独立运动(琉球复国运动)
根据2005年民意测验,20.6%的人认为琉球应该独立,64.7%的人认为不应该独立。
2006年冲绳大选中,主张琉球独立的琉球独立党仅获选票0.93%
尽管在日本,寻求琉球独立是合法的,不用担心坐牢,但琉球独立的支持率是很低的。
琉球独立的支持者中,主要分三类:
一类要求完全独立;
一类要求独立后由美国保护;
一类要求独立后由日本保护。
目前还没有要求独立后由中国保护的呼声。
因此,可以基本认为,在可以预见的未来,琉球独立没有可能。加入中国,更是不可能。
琉球没有正式复国,只有古代和现代的复国运动。但是群雄割据的琉球是在明朝号召下统一的,王位需要中国皇帝承认,所以说一个半独立的国家,清朝时期日本企图和清朝一起瓜分琉球,把三分之一的琉球给清朝,而清朝希望获得三分之一琉球,三之一的岛屿为琉球复国,剩下的三分之一给日本。在现在的局面是琉球归属不明。
二战期间,1943年11月在开罗会议上,中美交涉琉球问题,美国总统富兰克林·德拉诺·罗斯福同意“琉球由国际托管,由中美共同管理”。1945年日本投降,无条件接收《开罗宣言》和《波斯坦和约》,根据此约“日本只能保有其本土四岛及众起草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”,其它武力吞并的领土必须放弃,但战后此二地均为美军占领,虽然美国“不承认二群岛主权归属日本”,但也没有交给中国。1947年4月联合国《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》,把这两块“主权未定”之地交给美国“托管”。冷战结束后,美国不支持琉球复国运动。
琉球的问题非常复杂。学者汪晖在文章中提出,“在有关东北亚地区的战争与和平的讨论中,琉球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。美国的军事占领仍然存在,它既是冷战的构造,又是全球化的军事结构的体现。1972年5月15日,琉球被美国"归还"给日本,但矛盾随之而来:首先,日本并不能主宰"回归后的"琉球事务,太平洋战争的权力关系仍然凝聚在琉球的上空;其次,琉球与日本的历史不可能妥帖地放在"回归"这个概念之下。如果"回归"是对近代日本扩张历史的承认,那么,"回归"也意味着琉球的反占领运动将发展为与日本政府的矛盾。即便绕过这个"回归"概念,从冷战时代至今,日本的主权不得不受制于冷战时代的政治格局;在这样的条件下,从民族国家逻辑的角度说,琉球不能不游移于认同日本与独立于日本这两个选择之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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